2023年4月27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就我司董事长李静女士与晏耀斌先生有关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一案下达了一审民事判决书。
2021年6月3日,晏耀斌先生指使其妻弟刘诗源向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举报李静女士偷逃税款1.2亿,并自2021年6月8日起,向数百家媒体曝光其举报行为。同时晏耀斌先生还在其朋友圈及微博等平台发布文章及评论,侮辱李静女士。对此,李静女士就晏耀斌先生及其妻弟刘诗源的行为向北京互联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在上述法院作出的(2022)京0491民初4823号判决书中认为,虽被告举证了包括税务处理决定书在内的证据拟证明相关言论的真实性,但证据表明原告李静的涉税事实是少缴个人所得税八万多元,并非被告表述或转发的“偷逃税过亿”“逃税一姐”“企业版郑爽”。鉴于被告多次公开发表针对原告的不实言论且对原告进行侮辱、诽谤,客观上给原告造成了一定负面的社会影响,可能造成原告品德和公众形象方面社会评价的降低,故被告的涉案行为足以认定为侵害了原告的名誉权。
判决如下:
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被告晏耀斌删除其微信朋友圈中针对原告李静的案涉言论,并在微信朋友圈向原告李静置顶七日进行赔礼道歉(内容须事先经本院审核);如不履行本项判决内容,本院将在《中国法院报》上刊登本判决书主要内容,费用由被告晏耀斌负担;被告晏耀斌向原告李静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10000元。